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是学校国有资产管理的职能部门,在党委、校长和分管校长领导下,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管理体制,代表学校行使国有资产管理的职能,负责全校土地、公用房屋、仪器设备、家具、对外投资等资产管理以及教学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实验室技术安全管理工作。主要职能包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