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部门: 为确保我校节假日期间实验室安全,请根据《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实验室技术安全管理暂行办法》(东秦校[2017]80号)等文件的要求,在落实实验室技术安全防范工作基础上,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增强实验室安全意识。各有关部门要强化“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意识,加强领导,严格贯彻落实国家和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各级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人,严禁脱岗、漏岗和误岗,做到人不离岗,岗不离人,切勿存有侥幸心理。 二、加强实验室安全检查。做好节假日期间实验室日常巡查和定期检查,特别是加强对存放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物品、有毒有害物品及高温高压等设备的实验室安全检查,及时排查隐患并做好记录,确保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到位。 三、确保实验室使用规范。对于节假日期间仍开展教学、科研活动的实验室,实验室负责人要安排好实验室使用和管理的各项工作,加强对使用人员的安全教育,并向所在部门备案,在使用过程中要严格执行仪器设备操作规程,做好使用记录和实验室安全记录,要切实保证安全规范的情况下进行各类实验活动。 四、严禁实验室无人值守。相关人员离开实验室时,要对室内水、电、气源等进行认真检查,并将电源关闭,防止电器使用不当或电线超负荷运转引发火灾;实验室设备及装置需连续通电运行的,须有专人值守,如涉及危险化学品、高温、高压等危险性实验项目须至少有两人在场,并严格按规范操作。 五、规范危险化学品管理。危险化学品的管理必须做到“四无一保”,即无被盗、无事故、无丢失、无违章、保安全。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实验室应保持房间通风,易燃易爆及有毒气体应放在通风良好的环境中,有专人负责管理,在不具备通风换气装置条件下,禁止从事产生刺激性气味的实验。 六、做好学校房屋修缮和资源调整过程中的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对于节假日期间存在修缮、调整和搬迁工作的实验室,各有关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注意加强对危险化学品、高温高压设备、大功率电气设备等的安全存放和安全使用。 各有关部门要确保实验室安全责任人通讯联络畅通,如遇突发状况应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并及时联系相关部门处理。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联系人:任敬国,吕洁卉;联系电话:8051756,13513343482,18204038802。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18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