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部门:
中秋、国庆假期将至,为保障假期期间实验室安全稳定,防范实验室安全事故,现就实验室安全管理相关工作提示如下:
1.各部门要进一步强化安全责任意识,结合本部门实际情况开展节前安全检查,认真做好检查记录;对于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立即整改,暂不具备整改条件的要采取相应临时安全措施并制定好应急处置措施。
2. 高度重视假期实验室技术安全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提高安全意识,加强安全教育;贯彻“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落实相关责任制,做到责任明确、层层落实;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严禁违规操作,杜绝安全责任事故。
3.假期开展实验活动的实验室,人员进出要做好登记,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定,严格执行相关的操作规程。做好对实验环境与实验项目的风险认知,做好个人防护,实验室内至少两人同时在场方可开展实验。在实验进行过程中,必须要有人值守。所有人员离开前请做好“四防、四关”工作,四防即防火、防盗、防破坏、防灾害事故,四关即关好门窗、水、电、气。
4.高温高压设备、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不使用时应断电并保存于安全地点,不得放在公共区域;气瓶(钢瓶)妥善放入气瓶柜或妥善固定,以免碰撞或倾倒;不使用的气瓶或因实验需要使用完毕的气瓶,务必确保总阀被关闭,以防气体泄漏事故发生;其余的特种设备均需进行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
5.原则上假期不安排高危实验,如必须安排,须进行完备的实验预判与安全防范工作。使用易制毒、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实验,必须严格执行“五双”(双人保管、双人双锁、双人收发、双人领退、双人使用)制度。
6.规范危险化学品管理,必须做到“四无一保”,即无被盗、无事故、无丢失、无违规、保安全。
7.建立并严格落实化学品台账制度,从购进、入库、领用、使用等都必须及时准确做好记录,做到账物相符、账账相符。
8.易制毒、易制爆、易燃(如乙醇、石油醚、乙醚)等危险化学品的领用不可超量,领用后妥善保管于试剂专用柜中。
9.按规定做好实验室危险废物的管理工作,不得将有害废弃物混入生活垃圾。
10.加强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管理,做好每日巡检工作,防止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丢失、被盗或失控,确保辐射安全。
11.各有关部门负责人、实验室安全责任人须保持通讯联络畅通,如遇突发状况应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并及时报告相关部门处理。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3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