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部门:
为确保五一期间学校实验室安全,防止实验室安全事故的发生,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1. 要高度重视假期实验室技术安全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提高安全意识,加强安全教育;贯彻“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落实相关责任制,做到责任明确、层层落实;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严禁违规操作,杜绝安全责任事故。
2.要加强假期安全教育和安全巡查。假期前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安全检查,采取有效防范措施,消除各类隐患。特别注意对涉及有毒有害化学品、易燃易爆危险气体、实验动物、放射源、射线装置、危险性机械加工装置、强电强磁与激光设备、特种设备等重要危险源的场所进行安全专项检查。
3.假期开展实验活动的实验室,人员进出要做好登记,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定,严格执行相关的操作规程。做好对实验环境与实验项目的风险认知,做好个人防护,实验室内至少两人同时在场方可开展实验。所有人员离开前请做好“四防、四关”工作,四防即防火、防盗、防破坏、防灾害事故,四关即关好门窗、水、电、气。
4.压力容器和特种设备不使用时应断电并保存于安全地点,不得放在公共区域;气瓶(钢瓶)妥善放入气瓶柜或妥善固定,以免碰撞或倾倒;不使用的气瓶或因实验需要使用完毕的气瓶,务必确保总阀被关闭,以防气体泄漏事故发生;其余的特种设备均需进行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
5.原则上假期不安排高危实验,如必须安排,须进行完备的实验预判与安全防范工作。使用易制毒、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实验,必须严格执行“五双”(双人保管、双人双锁、双人收发、双人领退、双人使用)制度。
6.规范危险化学品管理,必须做到“四无一保”,即无被盗、无事故、无丢失、无违规、保安全。
7.建立并严格落实化学品台账制度,从购进、入库、领用、使用等都必须及时准确做好记录,做到账物相符、账账相符。
8.易制毒、易制爆、易燃(如乙醇、石油醚、乙醚)等危险化学品的领用不可超量,领用后妥善保管于试剂专用柜中。
9.实验室危险废物(尤其是废液)要按规定做好标记、妥善存放,不得混入生活垃圾。
10.各有关部门负责人、实验室安全责任人须保持通讯联络畅通,如遇突发状况应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并及时报告相关部门处理。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4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