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房产出租出借管理,强化合同履行监督职责,维护国有资产权益,根据《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房产出租、出借管理暂行办法》,现就房产出租出借授权承办部门监督职责及房租缴纳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填报本部门2026年房产出租出借台账,完善本年度应收租金的收缴时间、金额等相关信息,于2026年1月10日前报送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对租金缴纳情况开展动态跟踪,在租金缴纳节点前及时提醒承租方履约,确保承租方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时限足额缴纳租金;对逾期未缴租金的,依租赁协议追缴。
3.按月与财经处、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核对租金账目信息,确保租金账目清晰无误。
4.监督承租方严格履行合同条款,重点落实房屋用途、维修责任、安全管理等方面的约定。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6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