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5年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盘点工作的通知》以及2025年财务决算相关要求,拟在全校范围内开展2025年度公用房资产盘点工作,现将相关工作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盘点工作内容
(一)工作范围
截至2025年11月15日部门占有和使用的公用房资产,核查占有和使用公用房的实际情况、核准公用房使用数据信息、核实是否存在违规使用情况以及其他需整改事项等。如所在校区、楼栋名称、所在楼层、房间号、房间名称、管理部门、使用部门、使用人、房间分类、具体用途、实际用途、使用面积等。
(二)工作内容
1.自查核查阶段(11月19日—12月4日)
请各部门通过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网站“公房管理系统”开展自查盘点工作。
提示:本次登录系统是升级后的房产管理系统,仅对各单位公用房管理员开通登陆与管理权限。登录账号为工号,初始密码为New@123456,请登录后及时修改密码。公用房盘点期内,为管理员开通房产基础数据维护权限,盘点结束后权限同步关闭。
(1)核实房间归属情况,在系统中基础数据的房间管理中对本部门的公用房进行认领,如发现房产归属信息存在争议,及时与学校沟通,进行进一步调整。
(2)核查房间基础信息。在更多中的“信息维护”功能下,公用房管理员有权限对房间名称、使用人、责任人、联系方式、房间分类及具体用途等内容进行编辑完善或更正,点击确认后即信息维护成功。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3)核实房间用途是否与系统信息一致。在信息反馈功能下,公用房管理员可对反馈标题、房间号、使用面积、反馈备注等内容编辑完善或更正,点击提交后由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审核。
(4)核对房间结构是否发生改变,各部门不得擅自进行装修、改造、增设隔断等工程;如确需进行上述工程,须履行校内相应审批手续,并向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申报备案。
(5)自查以下违规使用公用房情况:是否将非经营性用房擅自出租或变相出租给校内外单位及个人;是否占用公共设施和封闭公共场所(如楼梯、走廊、大厅、卫生间等)堵塞消防通道等。
2.核实检查阶段(12月5日—12月20日)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将依据各部门反馈的盘点情况,开展实地核查,剖析影响公用房规范化管理与高效使用的原因,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形成资产盘点工作报告并报送国资办。
二、盘点工作要求
1. 本次公用房盘点工作关系学校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请各部门务必对本次盘点工作给予高度重视,做好组织协调工作,确保本部门数据准确无误。
2. 各部门公用房管理员需在系统内完成盘点,并形成报表附件1部门公用房盘点表与附件2部门行政人员办公用房使用统计表。
3. 请各部门于2025年12月5日前,将纸质版材料经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送至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ichanchu@neuq.edu.cn。联系人:裴允;联系电话:8051756;报送地点:行政楼113室。
附件1.部门公用房盘点表(见OA通知)
附件2.部门行政人员办公用房使用统计表(见OA通知)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5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