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按照学校财经处《关于编制2017年部门预算的通知》要求,现将2017年设备购置预算编制申报要求通知如下:
一、编制范围
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和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二、总体要求
1.高度重视,做好2017年设备购置预算。由于时间紧、任务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结合本部门教学、科研及管理工作实际需求,并充分依据在2017-2019年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项目申报中已论证通过并入学校项目库的设备购置项目,未入库的项目原则上不得再次申报。
2.加强论证,各部门要根据《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仪器设备申购论证管理暂行办法》(东秦校〔2016〕48号)和《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关于加强重大采购项目管理的若干规定》(东秦校〔2016〕47号)有关规定,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合法合规原则,新增设备购置项目需充分论证,合理编制预算。
三、具体要求
1.各部门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和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需填写《2017年新增资产(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和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配置预算表》(附件1)。
同时每个设备对应填报一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和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购置申请情况说明表》(附件2)。表格中“是否具备安装设备的环境条件”和“是否具备使用设备的专业人员”下拉填写“是”或“否”;“设备预期使用频率(预期年度使用时长、次数/年度设计使用时长、次数)”下拉填写“20%及以下”、“20%-50%”、“50%-80%”、“80%-100%”。
2.根据财政部、教育部要求,本次新增资产预算编制不得申报车辆预算,但需填报2016年车辆和单位价值200万元及以上大型仪器设备拟报废数量表,即《资产计划报废情况表》(附件3)。
3.各部门需将经部门负责人、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的纸质表格于2016年7月1日前报送资产处,同时将电子表格发送资产处邮箱zcc@mail.neuq.edu.cn。相关表格到资产处网站“资源下载”中下载。
联系人:王炫宜,电话:8051756。
附件:
1.《2017年新增资产(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和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配置预算表》
2.《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和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购置申请情况说明表》
3.《资产计划报废情况表》
4.设备购置归口部门分工情况
5.通用设备、专用设备范围(可到资产处网站查询)
资产处
2016年6月29日